交易泰达币遇抢劫损失6百多万 金主向委托交易人索赔结果出炉

屏东地方法院认叶姓夫妇已尽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因此判张、顾败诉。(谢佳潾摄)

4年前发生在台南高铁站、一度引起社会瞩目的「泰达币假交易真抢劫」案,警方虽逮获涉案9嫌、追回902万,但张、顾2金主还损失600多万,因此向屏东地方法院对受委托交易的叶姓夫妇求偿300万,但法官认叶姓夫妇已尽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因此判张、顾败诉。

判决书指出,2019年11月间,张、顾2人一同以11万5000元报酬委托叶姓夫妇帮买50万颗泰达币,而1颗泰达币售价30.05元台币,加上报酬费,张、顾2人共交付1500多万给叶姓夫妇,叶姓夫妇也依约定携现金至台南高铁站与卖家交易。

不料,叶姓夫妇却遇上假交易真抢劫,现金全遭抢匪劫走,事后警方循线逮获9嫌、并追回902万,但张、顾2金主还损失600多万,他们认为叶姓夫妻在交易过程有疏失,因此向屏东地方法院对这对夫妇求偿300万,以负担一半的损失。

对此,叶姓夫妇反驳指出,张、顾2人都知悉并同意叶男用现金与卖家面交,且叶男并非在未确认收受所有泰达币前即轻率交付现金,而是遭遇不法强盗行为,况且叶男察觉有异时,马上奋力抵抗以保护现金,过程中还遭车辆高速拖行,导致四肢多处受伤,叶男已尽最大能力防护,并无违反注意义务。

案经屏东地院审结后,法官认张、顾2人确实有同意叶姓夫妇现金交易,且叶男在交易过程中有保持警觉,在察觉有异时也即刻奋力防护,堪认已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所以判原告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