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留学贷款额度提高2成 读硕士贷款期限从10年延长为12年
国内大学鼓励学生出国交换或攻读学位。(政大提供/本报资料照片)
考量国际物价及各国学费逐年调升,「教育部补助留学生就学贷款办法」近日修正,国内学生到海外修读硕士学位者,贷款额度从原先100万元提高为120万元,修读博士学位者,贷款额度从200万元提高到240万元,均提升20%。这项新规定8月10日起实施。
民进党立委吴思瑶等人主张,多数年轻人都有出国梦,但能真正圆梦的人却是少数,国际物价年年涨,留学学费更是涨幅惊人,机票、住宿、生活费等必要支出都涨,也都让想出国读书的「青贫族」却步,因此教育部有必要调高留学贷款额度。
「教育部补助留学生就学贷款办法」近日终于修正,出国读硕士的贷款额度提高到120万元、读博士则最高可贷240万元,均比原先提高20%。
教育部表示,出国修读硕士学位者,第1年贷款上限为60万元,第2年贷款累计上限为120万元修读硕士学位学制为15个月以内完成者,贷款额度为120万元万元,得一次拨贷。修读博士学位者,第一年贷款上限80万元,第2年贷款累计上限为160万元万元,第3年贷款累计上限为240万元。
申请留学贷款到海外读硕士的还款期限也放宽,教育部表示,本贷款期限,修读硕士学位者从原先的10年放宽为12年,含贷款宽限期3年;但修读博士学位者则维持不变,贷款期限为16年,含贷款宽限期5年。
教育部表示,所谓贷款宽限期,指就学期间无须偿还贷款本金,仅偿还利息之期间,并自第一次拨贷之拨款日起算;贷款宽限期届满,应依规定按月平均摊还本息。
留学贷款延后偿还本金次数也从最多3次改为4次,顺延贷款期限从不得逾3年改为4年。教育部说,留学生于贷款宽限期届满开始按月平均摊还本息之日起,因年收入未达每年硕、博士贷款合计应摊还本息之2倍,得申请延后偿还本金,每次延后期间最长为1年,最多得申请4次,顺延贷款期限不得逾4年。延后偿还期间之利息由其全额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