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以上学贷放宽 还款期限延至12年
教育部公告「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就学贷款办法」条文修正草案,2月1日起将放宽申贷门槛及利息。(本报资料照片)
为减轻青年就学贷款还款负担,教育部公告「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就学贷款办法」条文修正草案,放宽申贷门槛及利息,在学期间免缴利息门槛,从家庭年收入114万元放宽到120万元,缓缴本金年限也从8年延长至12年。教育部5日表示,这项政策已于部务会报通过,将于2月1日新学期开始实施。
教育部表示,于部务会报审议通过的「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就学贷款办法」条文修正草案,在修正重点方面,于申贷阶段,相关作法包含:家庭年所得120万元以下,在学期间免利息。申贷学生及其兄弟姐妹或学生及其子女数有2名者,家庭年所得放宽至148万元以下均可申贷,在学期间免利息。申贷学生及其兄弟姐妹或学生及其子女数有3名者,则不限家庭年所得均可申贷,在学期间亦免利息。未符前述资格,但申贷学生及其兄弟姐妹或学生及其子女数有2名者,则利息自付。
还款方面,教育部说明,放宽缓缴本息的申请门槛,由现行月收入未达4万元,放宽至月收入未达5万元均可申请。每增加养育1名子女,再多放宽月收入门槛1万元。举例如养育1名子女者,得申请缓缴本息门槛为月薪未达6万元;2名子女者,得申请缓缴本息门槛为月薪未达7万元,依此类推。
教育部也提到,放宽缓缴本息、只缴息不还本,即只缴交利息不用偿还本金的申请次数,由目前的8年8次增加为12年1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