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26年警察尪旅馆偷情 人妻不满被分居跟拍提告
台中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告其警察老公阿德(化名)及小三阿芳(化名)两人婚外情。(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台中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告其警察老公阿德(化名)及小三阿芳(化名)两人婚外情,侵犯其配偶权,导致精神痛苦,向法院请求赔偿60万。台中地方法院近日作出判决,要求两名被告连带赔偿小美20万元。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内容,小美与阿德于1997年4月6日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婚姻生活原本平稳。直到2023年6月14日,小美意外发现阿德与阿芳举止亲密,两人以LINE通讯频繁互动,甚至约定在汽车旅馆过夜。根据LINE对话纪录,两人暱称设定为「爱人」,并传送亲密的贴图和照片,阿芳亦传送「晚安爱你」亲密讯息,这些行为已超出正常朋友范围,小美认为这已严重侵犯其配偶权。
阿德辩称,小美所提出的证据,包括跟踪拍摄的影片及对话截图,皆属于非法取得,侵犯其隐私权,并强调自己与阿芳之间的互动仅属于朋友间的正常交往。此外,阿德指出,两人早于2023年8月15日签订了分居协议,双方已无婚姻共同生活的期待,且约定彼此可自由交友。因此,阿德认为自己与阿芳的行为并不构成对小美的侵害。
法院审理后认定,尽管阿德与小美已签署分居协议,但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并未终止,阿德仍应对其行为负责。法院最终判决阿德与阿芳应连带赔偿小美20万元,作为精神慰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