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运站厕所惊传救命声 竟是全裸渣男扑倒女子想硬上
女子前往捷运站女厕上厕所,却遇到全裸渣男意图指侵,所幸大声呼救后获救。(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某日清晨潜入捷运站女厕,躲藏在厕间后脱光衣物,伺机等待1个小时后,女子小萱(化名)进入如厕,阿国随即偷窥,小萱当场发现大声呼救,阿国竟翻越隔板,将小萱扑倒在地并试图指侵,所幸小萱奋力抵抗并持续呼喊救命,捷运站长听闻进入女厕强制开锁查看,阿国这才停手。
法院审理,小萱指控,当她上完厕所在抽卫生纸时,看到1颗头挂在隔板上,当下她就大声尖叫,没想到阿国就从隔壁厕间跨越过来,还摀住她的嘴巴,再用手指朝她的下体伸过来,她被阿国扑倒在地,吓得一直挣扎,但阿国仍持续朝她下体触碰,但没有被成功插入,因为她的双腿夹得很紧。
阿国辩称,他只是要猥亵,并没有要强制性交,他的手有想要伸到小萱的下体,但没有要用手指性侵,但因为小萱一直反抗,所以他没有真正碰到,他只承认有强制猥亵未遂及伤害罪,他在压制小萱时没有穿衣服,是因为他当时在上大号很热。
法官考量,阿国与萱素不相识,仅为满足自己之性欲,竟潜藏于捷运站女厕,于清晨出入人员较少的时段,随机选择犯案对象,因而对小萱做出强制性交未遂行为,除对小萱性自主决定权显未予尊重外,更因此造成社会大众恐慌。
法官审酌,阿国所为,对小萱造成难以预见及想像的重大心理冲击及恐惧,更造成小萱身体多处伤害,导致小萱身心受到严重创伤,犯罪所生危害程度甚钜,量刑不宜过轻。法官日前依法宣判,阿国犯强制性交未遂罪,处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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