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站又見偷拍狼!尾隨國中少女掀裙錄影 被揪出曾遭判刑仍再犯

蔡姓偷拍狼曾遭判刑易科罚金仍再犯,2020年间在大桥头捷运站楼梯,尾随国中少女,掀起裙子用手机偷拍录影,幸好手机贴到少女,立刻遭抓包提告。士林地检署调查,蔡男手机、电脑内有众多偷拍照、及未成年裸照,全案依无故偷拍少女身体隐私部位等罪嫌起诉。

起诉指出,2022年12月23日上午7时许,蔡男涉在大桥头捷运站内,尾随偷拍穿着制服的14岁国中少女,一手持手机,一手微掀少女裙子,把手机镜头探入群内,偷拍屁股、下体、大腿根部等隐私部位,偷拍过程中,蔡男的手机碰到少女,少女惊吓遭男子贴身偷拍,报警提告。

蔡男经搜索,手机、住家电脑等查获众多偷拍照片、影像,被害人年籍不详。蔡男涉在2023年2月至8月间,从论坛网站上,下载未成年台女性的裸照、特写性器官、胸部照片,猥亵照存在手机,无正当理由持有。蔡男应讯时,同意检察官搜索,检察官因而发现照片。

蔡男认罪,坦承惯用的偷拍手法是尾随穿裙子的女性,徒手微掀裙摆,手机开启录影模式伸入群内偷拍。他尾随制服少女在大桥头捷运站2处口上楼梯时,以此手法偷偷录影,但当场被抓包,随即删除档案。

少女称,当天她走楼梯往上、要离开捷运站,突然发现有东西碰到自己,转身惊见蔡男紧贴在她后方。捷运站监视器显示,少女穿着国中制服,一看就知道未成年,蔡男故意挑选少女为偷拍对象。

检方认定,蔡男曾犯偷拍罪,遭判刑6月徒刑,易科罚金执行完毕,但不思悔改再犯同性质犯罪,刑罚反应力薄弱,本案不因累犯加重,导致刑罚超过应负担罪责、人身自由过苛侵害等,涉犯无故以录影窃录少年身体隐私部位罪嫌、无故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请依法加重其刑。

蔡姓偷拍狼曾遭判刑易科罚金仍再犯,2020年间在捷运站楼梯,尾随国中少女,掀起裙子用手机偷拍录影。示意图,非本案。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