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酒精加料假冒高粱威士忌 查扣5万瓶

高雄地检署获报疑有厂商以「工业用未变性酒精」名义申报进口酒精,检警组专案搜证,查出高姓和李姓男子为减轻关税及烟酒税负担,涉嫌自民国105年2月以「工业用未变性酒精」名义申报进口约45万公升。

高男和李男诈得短缴17%进口关税的不法利益及每公升新台币15元的烟酒税后,贩售给林姓男子等制酒业者制成酒品贩售。

检察官同步搜索后,传唤被告及犯罪嫌疑人15人及证人19人,讯问后,高男等8人分别以新台币5万至30万元交保。

雄检指出,制酒业者将购得的酒精混搀高粱酒、威士忌香料、甜味剂等不同配方比例制成调和酒后,制作品质标示不实的标签黏贴于瓶身,假冒为经自然发酵或经自然发酵及蒸馏过程酿造而成的高粱酒及威士忌酒。

高男等人以「工业用未变性酒精」名义进口的酒精,经抽检后符合经济部公布制定的CNS15351食用酒精国家标准。

另鉴定市面上所贩售的金船爵士威士忌、金顿威士忌、金龙凤特选高粱酒等,以及黑爵威士忌、醉香醇三年陈年高粱、醉香醇陈年二锅头、鹰喀兰典藏威士忌等,研判是经人工添加香料成分所调制,属非经一般酿造制程的威士忌类、高粱酒类。

检警和财政单位分赴高雄市、新北市13处搜索,查扣疑似调和酒的酒品28种,共有5万3144瓶,以及不明酒液125吨960公升等物证。

高雄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王启明表示,上游公司以工业酒精名义进口食用酒精,涉逃漏税,再卖给下游酒厂,再者下游酒厂用这些酒精调和香料及其它原料后,再假冒为自然发酵、蒸馏的高粱酒、威士忌,涉犯诈欺罪。

雄检也通报各县市财政局、国税局协助清查非经一般酿造制程的威士忌类、高粱酒类,以确保消费者安全。10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