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公告2024选举竞选旗帜及布条设置规定 这些点「禁止插旗」

为维护县容及交通安全,县府决议金门大桥段及各圆环内外环两侧禁止设置竞选旗帜及布条。(于家麒摄)

以机场圆环为例(如红线范围),各圆环内外环两侧禁止设置竞选旗帜及布条。(图/金门县环保局提供)

随着2024大选脚步逼近,金门县环保局依选罢法规定公告「金门县第16任总统、副总统及第11届立法委员选举竞选旗帜及布条设置地点、期间及限制事项」,各候选人之竞选旗帜及布条可于112年11月16日起至113年1月13日止进行设置,但港区、机场区域、金门大桥段、圆环内外环两侧、公车站牌前、十字路口、T字路口及道路转角10公尺以内不得设置,请各候选人遵循办理。

环保局指出,为了有效控管竞选广告及旗帜设置,日前由县府秘书长谢世杰邀集相关单位研商竞选期间广告物及旗帜设置注意事项,会中针对设置地点进行讨论,考量地区冬季东北季风强大及春节营造布置,为维护县容及交通安全,决议金门大桥段及各圆环内外环两侧禁止设置竞选旗帜及布条。

环保局说明,本次公告竞选旗帜及布条设置地点为金门县各乡镇(含乌坵乡)之主、次要道路及市区或自然村,但港区(含入出口道路)、机场区域(含入出口道路)、金门大桥段(含两端道路,金宁乡慈湖路路口至烈屿乡湖埔路路口)、圆环内外环两侧、公车站牌前(含公车候车亭)、十字路口、T字路口及道路转角10公尺以内均不得设置。

环保局补充,公告之限制事项包含设置时不得妨碍公共安全或交通秩序;不得张贴、黏贴竞选广告于墙面、梁柱、电杆、路灯(杆)或其他土地定着物;不得妨碍环境观瞻,若有损坏、脱落或倾斜情形,请即时修复或拆除;旗帜或布条不得以胶带黏贴及铁线捆绑于路灯(杆)及电杆上等相关行为,未依规定办理者,该局得依废弃物清理法第27条及第50条处分;并由该局、乡镇公所及管理机关 (构)迳行拆除并没入不予退还,请各登记参选人配合,给县民一个整洁的县容及安全的行车空间。

环保局提醒各候选人,若遇台风期间有影响公共安全之虞时,应立刻拆除,俟台风警报解除后始得恢复设置,各竞选旗帜及布条应于投票日后7日内自行清除,捆绑旗帜及布条之束带或绳索应一并清除。

环保局表示,金门历次选举以来,选举旗帜布条设置已逐渐形成制度,各选举候选人都能配合公告办理,树立清新选举文化。再次呼吁各选举候选人请循公告内容,知法守法发挥公民素质,共同维护县容观瞻及行车安全,相信更能为选举加分塑造候选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