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公投10案可宣传!禁止偷渡候选人姓名、标语、旗帜、号次
年底九合一大选绑10案公投,中选会日前宣布24日投开票当天参与九合一的候选人不得宣传公投案被质疑于法无据,副主委陈朝建7日受访时解释,以今年来说,11月24既是选举投票日,也是公投投票日,因此选罢法及公投法两部法律均须适用,也就是说,投票日可在禁制区外从事公投宣传或其他活动,但仍不能穿插候选人姓名、政党名称、标语、旗帜、看板、号次等相关之影像、声音及文字。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7日邀请陆委会、内政部、中央选举委员会、调查局、警政署等针对「因应九合一选举,协助我国人民返国投票、维护社会治安」专题报告,国民党立委江启臣会中质疑,候选人不得宣传公投案于法无据,也跟中选会起初的决定不符,怀疑陈朝建权力有那么大吗?
遭立委点名质疑,陈朝建7日受访时则解释,以今年来说,11月24既是选举投票日,也是公投投票日,因此选罢法及公投法两部法律均须适用,他强调有关竞助选及宣传活动的限制,选罢法规范原即有之,即政党及任何人含候选人在内,不得在投票日当日从事竞助选活动,公投法的修正系今年初施行,任何人也不能在禁制区范围(投开票所外30公尺)从事任何宣传,至于禁制区以外的部分,固然可以宣传公投活动,或是其他活动,但仍须与选罢法一并适用。
陈朝建强调,公职候选人在投票日当天依其候选人身份不能从事竞助选活动含公投宣传活动或其他竞助选活动,至候选人以外的任何人,投票日当天虽可从事公投宣传或其他活动(于禁制区外),但仍不能穿插候选人姓名、政党名称、标语、旗帜、看板、号次等相关之影像、声音及文字,自属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