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乡亲赴台就医 住宿补助扩大至新住民配偶

金门县府修订乡亲赴台就医住宿补助要点,补助对象扩大至新住民配偶。(李金生摄)

杨镇浯县长期待进一步落实医疗照顾服务,减轻乡亲的经济负担。(李金生摄)

金门民众赴台就医及陪同者住宿费用补助,县府修订办法回溯自今年1/1起,扩大补助对象至新住民配偶,减轻乡亲出门在外的经济负担。

县卫生局说明,扩大补助对象为与金门县民结婚的新住民配偶,包括婚姻关系存续中或其配偶死亡而未再婚者,或离婚后取得在金门县设有户籍之未成年亲生子女监护权者。

杨镇浯县长关怀乡亲因紧急重症后送台湾就医,常因人生地不熟面临生理、心理的双重压力外,更需面对沉重的经济负担,因此在县议会的支持下,由县府团队拟订住宿费用补助要点,自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已有2317人次受惠。

县卫生局表示,符合补助之对象,持转诊单赴台就医(含前后各1日)入住合法旅宿,低收入户每日最高补助新台币1200元,中低收入户每日最高补助新台币800元,一般户每日最高补助新台币500元。实际住宿费用如未达补助金额,则以实际住宿费用核实补助。

这项补助以1房、每趟次5日、每年以6次为限,但持有重大伤病卡、早疗个案、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者,补助次数得增至12次。

申请人应于就医返回金门之日起3个月内,检附申请文件,向金门县卫生局或各乡镇卫生所申请补助,逾期不予受理。另如转诊赴台至基层诊所就医者,也不予补助。相关问题可上金门县卫生局网站查询;或电承办人082-330697分机111吕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