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股》国票创投董座撤换案 独董不同调

独董吴清松指出,他所关心的议题在于是否确有公司经理人于办公场域参与部分董事或独立董事会议(聚会)讨论特定人事提案,对于改派子公司国票创投法人董事代表人案,持保留意见。独董陈惟龙则持反对意见,亦认为部分特定董事参加的「会前会」都应事先调查厘清。

独董陈淑娟与饶世湛则持赞成意见,认为国票创投2022年的绩效考核为丁等,是依据实际数据在「获利绩效」、「业务绩效」及「管理绩效」三大评鉴项目不同加权计算后的实际结果,年度亏损4.81亿元,凸显内部管理因长期疏失,导致重大亏损,获利绩效为零。

国票金指出,重要人事案均须提董事会通过,由全体董事共同决议始生效力。如有部份个别董事私下交换意见,公司方面并无从规范,其交换意见,亦不具法律效力,纯属意见交流。

而对子公司经营订有相关绩效评核指标,依年度进行考核,并参酌稽核报告及董事会意见,据以办理相关人事调迁及任免,并依法派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