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创股》换股案一独董、网银均表反对 智冠3点回应

庄璧华指出,双方进行股份交换,但目的、必要性、预计效益等,议案内容未有充分、完整、详实说明。其次,智冠与荣刚营业项目迥不相关,又如何建立策咯联盟关系?议案内容显有说词不清、内容不明之情。而会计师出具股份交换比例合理性意见书虽提及智冠与荣刚因经营策略考量,希望借由荣刚公司所属台钢集团的多元化业务布局,但却非与台钢集团的母公司进行股份交换?而是和与智冠营业项目完全无关的荣刚进行股份交换?

庄璧华也质疑,双方换股比例,显然与智冠股票市价明显相差太大,严重低估智冠普通股每股价值。甚至今年剩下10天,为何不等会计师查核年报出炉,却急着进行股份交换?

针对网银及独董所提出的疑虑有部分重叠,智冠发出3点声明表示,1.公司与网银所控各公司虽在游戏产业有交集,但两家公司经营策略与业务型态均不相同,网银声明所称合作建议,恐不符合经营现状。

2.智冠创业到目前30余年,从游戏代理、自制研发,乃至现在点卡与金流服务,都不断的进步,但人才培育困难,近年产业呈现停滞状态,如何转型是游戏产业的困难之处,台钢集团对运动的推展及支持,让我们认为运动休闲游戏类型及领域是未来走出泥沼的新蓝海。

3.双方换股案议定闭锁3年,双方持股在3年内都没有流动性,因此评价上要审视长期合理区间的均价,不应跟随今年11月底以来短期上涨的股价。双方公司是以扩大、深入策略合作而持股,不是炒作股票或短期获利,没有买卖也没有任何价差,网银的声明忽略持股闭锁3年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