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冠換股案 小股東提告董事長背信

游戏通路大厂智冠日前宣布与荣刚换股,智冠小股东认为严重欠缺股份交换必要性,损及智冠及全体股东权益,今天到北检控告智冠董事长王俊博等人涉犯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等罪。联合报系资料照片/记者陈昱翔摄影

智冠与荣刚去年12月21日宣布透过股权交换跨界结盟,换股比例为1股智冠普通股换发2.2股荣刚普通股,预计交易完成后,智冠将持有荣刚约10.44%普通股股权,荣刚将持有智冠约18.32%普通股股权,成为第1大法人股东,加计智冠董事长王俊博家族持股,预估可掌控智冠股权逾45%。

智冠发布重讯后,股东网银国际发出4点声明,指控智冠用市值新台币53亿的股票去换市值32亿元的股票,折价约4成,认为有损害股东权益疑虑。独立董事庄璧华也提出反对意见。

智冠强调,与荣刚公司的换股案,双方议定闭锁3年,双方持股在3年内都没有流动性,因此评价上要审视长期合理区间的均价,不应跟随去年11月底以来短期上涨的股价。另外,智冠指出,选择与台钢集团旗下特殊钢大厂荣刚结盟,是朝向更广泛的线上线下整合转型,来连结更多的产业。

智冠小股东今天下午到台北地检署,控告智冠公司董事长王俊博、董事张宏源、董事施明豪、独立董事徐守德、独立董事林轩竹及独立董事潘明灿等6人涉犯刑法背信罪及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罪。

智冠小股东认为,王俊博等6人在明知股份交换案欠缺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之下,意图为王俊博获取不法利益,于董事会同意股份交换案,王俊博等6人未善尽董事及独立董事之职责,已违背身为智冠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应忠实执行业务及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智冠小股东呼吁检调强力深入调查,这样将有助于揭开弊案,并将事实真相揭示予社会大众与全体智冠公司股东,以确保公司经营的合法与透明,并保障所有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