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東告董事長背信 智冠:將對誣告保留追訴權

游戏通路大厂智冠日前宣布与荣刚换股,智冠小股东质疑欠缺必要性,4日控告董事长王俊博等人背信。智冠今天发声明表示,董事长、董事及独立董事等人均确实履行义务,并无致公司权益受损害,将针对诬告等法律问题保留追诉权。

智冠与荣刚去年12月21日宣布透过股权交换跨界结盟,换股比例为1:2.2,预计交易完成后,荣刚将持有智冠约18.32%普通股股权,成为第1大法人股东;原大股东网银国际股权将被稀释,引来网银国际不满,质疑股权交换案合理性,并指智冠经营博弈游戏。

智冠小股东认为,换股案严重欠缺必要性,损及智冠及全体股东权益,4日到台北地检署控告智冠董事长王俊博、董事张宏源、董事施明豪、独立董事徐守德、独立董事林轩竹及独立董事潘明灿等6人,涉犯刑法背信罪及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罪。

针对小股东提告,智冠今天发布3点声明。第一,本次股份交换案,基于智冠金融科技、数位广告、数位游戏等3大事业群的营业范畴,与荣刚所属台钢集团进行策略联盟,后续将与台钢集团网通类企业、休闲健康类企业进行数位金融服务合作,以及共同开发球类与健身等数位游戏,为智冠开展新蓝海布局。智冠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均为维护公司利益而履行董事职责,没有任何不法意图或故意。

第二,本次股份交换案排除连续不正常上涨因素,采取合理均价为基础,且经过专家评价认为智冠每股交换荣刚2.2股合理。换股后短期即可分享荣刚经营与获利,对智冠稳定获利有所助益,中长期更可发挥策略联盟的合作综效,智冠权益并未受损害。

第三,智冠先前具名刊登广告,呼吁主管机关及检调单位查核、追究特定人拉擡股价、压抑股价甚而操作股价的法律责任。为免被有心人士转移焦点,智冠再次呼吁主管机关及检调单位严查,尽速揪出利害关系人股票对敲、股价操纵等黑幕,还给股东及股市一个干净的交易空间。

智冠表示,对于诬告者意图抹煞公司与员工多年努力的作法提出抗议,后续并将研拟追究其责。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