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偿1.12亿元 不满智冠换股案 网银开告

网银国际12日对智冠董事长王俊博,及其他五位董事张宏源、施明豪、徐守德、林轩竹、潘明灿等人,向商业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诉讼,初步共求偿1.12亿元,主要原因为六位董事同意智冠与荣刚换股,对其他股东的股权稀释,以不合理价格图利特定人,严重损害智冠公司之股东权益。

网银表示,在智冠公开说明书中,由原本四项平均估值41.37元,故意避开V/Sales及P/B之后,将荣刚价值取巧高估了51%到62.48元。

对此,智冠反驳表示,网银公司无法对于离散程度大的差异理由正面说明,仅是在其说法上加了「取巧」二个字,全然不知所云。

其次,网银公司之前发布新闻,未附理由就宣称损失4.79亿元,如今又同样未附理由改称损害赔偿1.127亿元,其目的就是希望制造新闻话题。智冠不知缘由,无从回应。

智冠表示,网银只算本公司总发行股份数增加,不算可取得之荣刚公司股份价值,制造不实传言,智冠一并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