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冠換股案 網銀求償4.7億

智冠。 联合报系资料照

游戏通路龙头厂智冠(5478)经营权之争持续延烧,大股东网银昨(26)日宣布,拟向智冠公司、智冠董事长王俊博等人提告求偿4.79亿元,并将号召有意共同参与求偿的智冠股东。

网银提出求偿,智冠回应,公司一切合法合规,目前尚未收到诉状,且网银所言于法不合,理由也不知所云。

智冠昨天股价开盘再度跳空跌停,吞下第三根跌停板,盘中买盘进场打开跌停板,终场跌幅收敛至7.52%,下跌11.5元,收141.5元,成交量6,616张。

网银因一路增持智冠股票,引发此次智冠经营权大战,智冠在21日宣布,董事会通过与荣刚换股结盟,换股比例为每1股智冠普通股换2.2股荣刚普通股,股份交换基准日暂定明年1月31日,交易完成后,荣刚将持有智冠18.32%股权,成为第一大法人股东,因此次换股折价幅度高达近四成,引发网银不满。

网银指出,身为智冠股东,因前述智冠董事会的决议,有高达4.79亿元的巨额股票跌价损失,相信众多智冠股东也同受害,为保障公司与全体股东权益,将对智冠及同意本次股份交换案的智冠董事长王俊博、董事张宏源、施明豪及独立董事徐守德、林轩竹、潘明灿等人,就公司所受巨额股票跌价损失提出民事求偿。

据悉,网银引用的法条是根据民法第28条、第184条、第185条,以及公司法第23条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