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股》回应金管会要求 新光金Q2以子公司上缴盈余增资新寿70亿元
新光金强调,目前没有在股价低于票面时,贸然对股东募资,因为过去长期于票面金额下办理现金增资作法,造成股价萎靡不振,伤害股东权益甚钜,虽然先前一再由金控对股东募资数百亿元,却没有一次成功扭转公司经营困局,因此新光金募增案应为最后选项,需要注意时机与经营改善程度,才能发挥功能。
新光金也表示,2023年下半年已尽全力先以帐上自有资金注资15亿元予新寿;人寿也发行次债130亿元,新寿10月份RBC已超过200%,已逾原拟现金增资70亿元效果。然因2023年第4季整体环境及汇率变化大,波及到整体保险业,致使新寿RBC下降、再次不足。
再者,考量新寿帐上已有一笔巨额特别准备金,且同业已有将该等准备金转列资本使用前例,新光金2023年也很积极向主管机关沟通争取将死利差互抵责任准备金列入RBC计算,但很遗憾未获同意。
新光金新经营团队指出,并无辜负全体股东所托,有信心把新寿带到健康经营的道路。所有行动均会遵循规范,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以最大努力来达成所有利害关系人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