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子公司盈餘上繳轉增資新壽? 金管會:檢視資金是否合規
针对新光金(2888)昨(26)日董事会仍未讨论现增以解子公司新寿问题,金管会官员昨天指出,新光金两派大股东愿意就此议题谈谈是好事,但最终新光金的方案如何,是否恰当,会先看新光金来报告再说。且若新光金坚持以其他子公司盈余上缴再转增资新寿做为解决方案,其子公司盈余上缴数、转挹注新寿数,也都须先报金管会检视是否适当、合规。
新光金不愿意折价增资以挹注新寿,解决新寿风险资本适足率(RBC)不足问题,两派股东意见不一,金管会继日前明确表示,新光金要以其他子公司的盈余上缴来转挹注新寿,取代新光金本身现增,已与一般金融业经营思维不同。
昨天新光金董事会没有就现增案讨论,基调仍维持银、证等其他子公司盈余上缴,再转注资新寿,尽力达成RBC200%的目标,对此金管会官员昨天强调,不由母金控增资来解决新寿问题,有违一般认知,而子公司盈余上缴多少、可转注资新寿多少,是否适切、合理,也要先报金管会检视。
不过,对于新光金两派股东可以就如何解决新寿增资问题对话,金管会官员也予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