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对“白名单”项目可采取新增贷款、存量贷款展期等方式支持
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寅浩 李晗)5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配套政策有关情况。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表示,对于不同所有制房企的"白名单"项目一视同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可以采取新增贷款、存量贷款展期,以及发放并购贷款等多种方式予以融资支持。贷款金额要与项目建设周期匹配,要覆盖项目建成交付的资金缺口,推动项目竣工交付,切实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肖远企称,对"白名单"项目单独建账核算,封闭运作管理,项目间资金不混同,项目资金严禁挪作他用,确保资金用于保交付。商业银行要严格审查信贷资金用途和流向,与借款人约定在贷款银行开立项目资金监管账户,确保项目资本金、贷款发放、支付支用、贷款偿还等通过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办理。"白名单"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应开立在主办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