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因家用起争执离家未归 痴等21年!人夫终于让自己自由

仅因家用起争执离家未归,人夫痴等21年,终于选择让自己自由,诉请离婚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与大陆女子小萱(均化名)1992年结婚,不料,小萱仅来台同住5个月后,就与阿国因家庭生活费用起争执,小萱因而离家未归,后来阿国接获小萱来电始告知已返回大陆,此后便未再联系。阿国不满小萱未履行同居义务,且毫无音讯已经21年,夫妻关系有名无实,愤而诉请离婚。

法院审理,小萱并未于言词辩论期日到场,也未提出书状声明或陈述。法官考量,双方仅因生活费用争执后,小萱因而离家,经阿国通报行方不明协寻,小萱被警方查获时,因为已经逾期居留,就遭到遣送出境,不予许可入境期限至2007年9月届满。

法官认,小萱离台后联系阿国告知她已离境,自此便断绝音讯迄今,未曾再联络阿国,双方婚姻共同生活实际仅约5个月,小萱返回大陆就对阿国不加闻问,导致婚姻存续期间长期分居,导致徒有婚姻之名,而无婚姻之实。

法官审酌,婚姻乃以组织家庭共同生活之目的,实难认阿国与小萱夫妻情感仍能存续不变,阿国主张彼此婚姻有名无实,非属无据,堪认婚姻已生重大而不能回复之破绽。日前依法判决,阿国诉请与小萱离婚,于法有据,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