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栈负责人进口苏丹红成立10公司掩护 6年前就曾出包
高雄市卫生局陆续查扣含苏丹红辣椒粉。(翻摄照片/洪靖宜高雄传真)
苏丹红事件持续延烧!高雄地检署与卫生局等单位于8日前往津栈公司等搜索,并拘提李姓负责人及仓管、品管及会计人员等4人,检方查出,查出李姓负责人用亲友名义在台湾成立10家公司企业、大陆也成立1家食品公司,再从大陆农村收购制作辣椒粉原料并进行初步加工后,出售到台湾10间公司,在台湾进行第二次混料加工后,出货与下游厂商。
高雄地检署于3月1日接获高雄市政府卫生局通报,辖内厂商所制造产品经检出含有「苏丹红」,随即指派检察官指挥保七总队第三大队第三中队会同高雄市政府卫生局、食品药物管理署南区管理中心等单位,到涉案业者相关处所2处进行搜索,查扣相关帐册、电磁纪录等,并指示卫生局查封违规产品共3万2739公斤,另针对现场违规产品进行抽检,另带回47岁李姓男子及其配偶2人进行调查,2人于讯后请回。
待检察官检视查扣所得相关资料后,于同月8日指挥法务部调查局航业调查处高雄调查站、南部地区机动工作站、高雄市调查处资安科、保七第三大队、高雄港务警察总队会同高雄市卫生局、食药署南部管理中心等单位至涉案业者相关处所4处进行搜索,并拘提李男、49岁吴姓女仓管、41岁谢姓女品管、51岁章姓女会计人员等4人及通知证人5人到案进行讯问。
检察官于昨(9)日晚间讯问完毕,经综合卷内事证,认被告李、吴及谢等3人涉犯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3款、第10款及同法第49条第2项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实足认有逃亡、灭证之虞,并有羁押之必要,经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另章女经检察官谕令以10万交保候传。法院审理后,认被告3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灭证、逃亡等羁押原因,但无羁押之必要,谕知李以80万交保、吴、谢则以20万交保,检方将提出抗告。
检方表示,李男涉嫌以其亲友挂名为负责人,在台湾成立「津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佳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杰展国际食品有限公司」、「初衣食伍素食食品有限公司」、「广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釜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玉记昌有限公司」、「海顺国际食品有限公司」、「淞锋实业有限公司」、「龙海同记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李男并在大陆地区成立与台湾地区同名「龙海同记食品有限公司」,吴女、谢女、章女则分别为公司的仓管、品管及会计人员。
检方查出,李男先以大陆地区公司名义向大陆地区不特定农村收购制作辣椒粉原料并进行初步加工后,再出售予所成立台湾地区公司,并由该等公司在台湾进行第二次混料加工后,出货给下游厂商。而上开公司自2018年间起,即陆续遭检出所进口的产品含有「苏丹红」色素,仍继续向「龙海同记食品有限公司」进货,且为规避检查,变更以香港某公司名义为出口商持续自大陆地区进口辣椒粉原料。另外,李男公司于2021年间曾出货与小○坊公司的「青辣椒粉」,经该公司自行委托检验公司检验,发现检出「苏丹红」色素而退货,但李男却再将同批货品再出货与另一厂商。
后续检察官仍将持续清查、比对相关帐册资料,以厘清案情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