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傻眼了...罰款欠50萬元以上大戶用這招躲追繳

警方开立许多罚单,却有不少难以追讨,台北警局统计累计达6009万未缴,项目繁多。罚款包括交通违规、取缔摊贩、3、4级毒品的罚款。警方也发现,北市有欠缴大户,金额累积达50万元以上的就有24人,其中以未依规定设摊居多。而且追缴困难,甚至有人办假离婚,让公务员追不到钱。

北市议会上周审查北市警察局去年和前年总决算中的罚款,111年岁入罚款转入数7468万多万,执行结果经审计处审定实现数仅1459多万元,占转入数19%,其中注销数2766万7773元,继续保留的则有3242万2823元。其中注销的部分,通常罚单催收5年及以上,可以去行政执行处取得债权凭证,再报审计处,把这笔钱从决算中注销。

市警局指出分析,从决算中注销,大多以吸食3、4级毒品的罚款占最多,追缴不成改为债权,保留的部分,以罚单最多,包括交通和摊贩罚款。

北市警方统计,欠缴大户,金额累积达50万元以上的就有24人,其中以未依规定设摊居多。基层坦言确实有些欠缴罚单追缴不易,户头追不到钱,甚至有大户以「假离婚」方式,躲避追缴。

其实不只是罚单,基层员警指出,目前警察局、刑警大队、交通大队、分局依不同法律规定,都会开立处分、罚单,例如警察局针对自制猎枪处罚、当铺,或是刑警大队针对三、四级毒品裁罚、交通大队针对慢车、行人、道路障碍、分局的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等,项目繁多,因此建议警察局应比照市府交通局,成立裁决所。

基层员警坦言,若每个单位各自处罚,又得各自催缴,加上承办人若为同一人,业务繁重,干脆不用追了,而且各个缴费方式也都不同,追缴方式亦有差异,承办人遇到受处分人不缴纳罚款时,还得定期调阅其财产目录、所得来源资料,移送至行政执行署,如果执行署不多加催缴,行政机关也没辄,非常麻烦。

员警指出,若成立裁决所,针对不同处分统一律定缴纳和追缴方式,会比各自办理提升追缴有执行率;不缴纳罚款的人,行政执行署应该研议更有效的催缴方式,例如降低其信用评比,或限制其使用公众资源等的方式,这样才公平。

警方取缔交通违规。图/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