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也不礼让?台中行人走斑马线险挨撞 警局火速开罚驾车警

台中市警二分局10日也立即做出裁决,对违规驾驶员警制单开罚。(中市警二分局提供/冯惠宜台中传真)

台中市1名男子昨(9日)深夜穿越北区汉口路与陕西路人行道,差点被1辆左转巡逻车撞上,有民众PO网揪出警车未礼让行人,台中市警二分局今(10日)也立即做出裁决,对违规驾驶员警制单开罚。

近日于社群网路上流传1段影片,9日10时47分,在北区汉口路与陕西路口处,一辆巡逻车在左转时未礼让行经行人穿越道的行人,影片上传后也引发热议。

辖区中市警二分局,也依影像找到巡逻车驾驶员警,火速做出裁处,警二分局表示,将加强对所属员警的交通安全教育,强调驾车接近路口时应谨守「慢看停」原则——「慢」:接近路口减速;「看」:注意路况及人车动态;「停」:必要时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过。

而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第2项,汽车驾驶行近行人穿越道未礼让行人者,将面临新台币1200至6000元罚锾。此外,《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03条第2项也规定,驾驶人无论有无交通指挥或号志,皆应让行人及视觉障碍者优先通行。

警二分局特别呼吁所有驾驶人共同遵守交通规则,未礼让行人不仅违法,还威胁行人生命安全。驾驶人应时刻保持警觉,行经路口减速并主动礼让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