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电视审查爆争议 NCC副主委自请回避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副主委翁柏宗。(本报资料照片)

镜电视又爆泄密风波?NCC副主委翁柏宗26日发出5点声明,指镜电视前董事长陈建平提供给NCC相关事证,提到他涉泄密部分「绝无此事」,强调案件已进入司法调查。对此,陈建平也发4点回应反击,指这些资料他并未对外揭露,翁却公开泄漏他提供事证之事,呼吁NCC与翁柏宗应予说明,以正视听。

翁柏宗昨在NCC委员会例行记者会表示,对于再审镜电视申请负责人、公司章程等变更案件,他「自行申请回避」;外界也好奇,日前录音带指称,护航镜电视的主委陈耀祥,是否也回避相关审查,翁柏宗表示,临时动议有提案,但结果没通过,要「续行审议」。

此外,镜电视前董事长陈建平,近日函复给NCC内容事证牵扯到翁柏宗;翁表示,10月24日陈建平提供NCC附件内容指涉他的部分,强调「绝无此事」,也请律师提供法律意见,要以法律方式捍卫个人清白。

他强调,镜电视案只要有相关人检举、提供事证等,这些资料都会移送士林地检署;对于陈建平提到的内容,因为不是事实,他不想提及,而未来对有关镜电视新闻台的审查,他也会回避。

NCC委员会昨临时动议也针对153次、154次频道申设委员会泄密和陈建平今年3月与NCC前内容处长黄文哲通话,内容涉及外流,两案均裁定成案,将送廉政会报中进行报告。

另NCC昨讨论镜电视申请负责人、公司章程等变更暨换发执照讨论案,力邀8位股东到会说明,但仅2位股东委托镜电视董事长郑优代表陈述意见,1位股东以书面陈述「无意见」,其余股东都没有出席,委员会决议变更案续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