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城停工 主管机关废止涉及贿赂原处分可不可行?

京华城何时停工持续延烧,民进党和社民党台北市议员7日表示,停工可依据《行政程序法》原处分涉及贿赂,将不值得信赖保护原则,若沈庆京被起诉,主管机关就有权废止。(温予菱摄)

前台北市长柯文哲涉京华城案,北检声请京华城土地扣押获准,京华城何时停工也备受关注。民进党和社民党台北市议员7日质疑,勒令停工是蒋市府的裁量权,为何要函请法院确认自废武功,并提出依据《行政程序法》原处分涉及贿赂,将不值得信赖保护原则,一旦沈庆京被起诉,主管机关就有权废止。

民进党台北市议员林亮君质疑,既然市府已有停工规画,那预计何时勒令,并指出市府发函法院确认,试问要用何立场、法源询问,地方法院不是建筑主管机关,而且京华城与市府也无相关诉讼进行。

社民党台北市议员苗博雅提出,京华城除勒令停工处分,市府没有其他作为,明明依据《行政程序法》规定以诈欺、胁迫或贿赂方法,使行政机关作成行政处分者,不值得信赖保护,换句话说主管机关有废止原处分的权限,未来沈庆京若被检方起诉有罪,北市府是可依此方式废止原处分,更能保护北市府不被反咬一口。

苗博雅说,起诉书会有10几种可能性,但市府也应该要有剧本,不能等到起诉再来研议,并强调剧本不能仅限土地被法院扣押停止勘验,也提醒都市计划是市长权限,京华城是都市计划,蒋也应自行检讨,法律给很多工具和资源,要有主见性「不要当坐在黄金上的乞丐」,拿出魄力把京华城逼出来跟市府妥协。

台北市长蒋万安表示,对于京华城不予施工勘验,将依相关法规与内政部函示,若经法院有假处理、假扣押情形,可要求见建筑机关不予施工勘验,并强调向法院发函是因为建筑相关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勒令停工,需要确认如继续施工是否有妨碍法院假处分或扣押效果。

建管处长虞积学说,内政部函释,应该是指若建照执照书件若有伪造情形,就可另当别论要求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