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能源局补助燃料电池发电系统设置 4月底截止

能源局表示,目前国内燃料电池供应链已具相当量能,本补助措施设置燃料电池发电系统于进行连续72小时试运转、通过第三方机构现场查验后,续进行发电系统连续3,000小时或累积达3,500小时以上之长时间运转,以验证发电系统耐久性、可靠度及发电性能,协助朝商业化应用发展,并提供分散式电力来源。

本补助对象为依我国法令设立登记或立案之法人、公私立医疗机构及学校,采书面申请,欢迎符合申请资格者,于4月30日前,检具计划申请书及相关证明等文件,亲送或以挂号邮件向能源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