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中高龄就业专法明上路 苏贞昌盼共创社经发展

苏贞昌指出,中高龄就业专法明订雇主不能因年龄因素,在招募、进用、考绩、升迁等方面差别对待,并开放雇主得以定期契约,以更弹性作法,让65岁以上高龄劳动者人力再运用。若雇主聘雇45~65岁失业者,政府将提供奖助措施。

苏贞昌请劳动部及地方政府全面宣导,让企业界清楚相关规范与补助,并持续提供就业咨询与媒合、职业训练等服务,让有心重返职场、具丰富工作经验、稳定度高的高年级生,进行经验传承及世代合作,共创社会及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