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入境苏浙皖 可采「3+11」目的地隔离

上海修改入境隔离管制措施 。(图/路透社

记者陈政录综合报导

大陆新冠肺炎疫情趋缓,上海作为重要转运口岸,隔离措施再度放宽。据「上海发布」10日公告,自9月12日零时起,上海市将对目的地苏浙皖江苏浙江安徽三省的入境人员,实行「3+11」隔离转运措施。

所谓「3+11」隔离转运措施,即为对目的地为苏浙皖三省,从上海入境的人员,在上海集中隔离3天后,可闭环转运至当地,继续集中隔离11天;「上海发布」为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公众号。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上海街头。(图/路透社)

在此之下,人员在上海定点隔离的第4天,可由三省安排专人专车将符合转运要求的相关人员,从隔离点闭环转运至三省目的地,继续实施后续健康观察至14天期满。

不过,对于在上海隔离期间出现异常情况的(核酸抗体阳性、有症状的、密切接触者等),仍按照原有流程,在沪排查诊治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同时,对目的地为上海市的入境人员,仍实施有条件的「7天集中+7天居家」隔离措施;对沪苏浙皖以外的入境人员,仍按现有做法一律在沪集中隔离14天。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长三角省市台商大本营,在7月27日上海放宽入境目的地为上海人员可实施「7天集中+7天居家」隔离,目的地为苏浙皖三省采「7+7」隔离后,就有许多台商、台干依此管道返回当地就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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