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颁发首张“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

近日,在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市民洪女士高兴地从工作人员手中领到泾县首张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

据了解,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洪女士想为其未成年的儿子申请办理该女士名下住宅的不动产居住权。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了解该申请人的需求后,指导洪女士准备居住权所需的申请材料,启动登记程序,半个小时后就为其颁发了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这是自民法典实施后,泾县颁发的第一张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标志着该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又迈上了新台阶。

下一步,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持续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以更强作风、更高业务能力、更优服务水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财产登记的便利度。(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