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完成首笔不动产居住权登记业务
近日,市民王女士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居住权登记业务,为其父母设立了自己名下房屋的终身居住权,这也是全市完成的首笔不动产居住权登记业务。
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为满足居住需要,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力。与租赁不同,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一项用益物权,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弱势群体“居者有其屋”、保障“老有所居”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针对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设立以来全市首笔不动产居住权登记业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精心设定了办理流程、要件清单、合同参考文本、登记簿及居住权证明样式,从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到发证等不同节点,为申请人提供了全程指导及服务,并在两小时内完成全部登记环节成功发放了登记证明。(呼和浩特日报 记者 宋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