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消整合升格为警政总署? 蓝委:不要让警消永远像小媳妇

国民党立委游毓兰指出,警察的业务包山包海,但警消永远都像小媳妇是三级机关,应该整合变成第二大部会。(翻摄自立法院内政委员会直播)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举办「从警察法及地方制度法修法,看提升警消机关地位,以及强化警消体系尊重人权文化」公听会,针对现行警察、消防、移民、国安、调查等等机关,是否应整合升格为国土安全部或警政总署?对此,国民党立委游毓兰指出,警察的业务包山包海,但警消永远都像小媳妇是三级机关,应该整合变成第二大部会。

内政部警政署表示,政府于80年代研议成立行政院警政总署,或合并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内政部消防署与警政署成立公共安全部,配合中央政府组织改造,拟具「内政部警政署组织法」草案经内政部及行政院审议,并经立法院审查三读通过,自2014年1月1日施行迄今,警政署机关组设的定位及名称,均由现行中央政府组织改造既定政策,未来是否调整,配合政府政策审慎研议。

游毓兰指出,警察应该要有法律授权才有执法依据,但台湾执法的消防和警察都不是这样,业务复杂程度远超过世界各国警消,任务包山包海,各部会也很习惯把法定权责丢给警察,包含连今年外交部领事事务局领取护照的人太多也要警察来支援,她呼吁,警察法一定要修法。

游毓兰表示,内政部警政署主张协助侦察修正为预防制止与调查犯罪,法务部却抵死不从,希望都不要改,因为他们现在很方便,有调度司法警察条例,还有奖惩权,警政署想要修警察法,但法务部还是习惯于从1945年到现在的法规,但明明法务部有科技监控中心,院检也可以用注销护照来防逃,就是因为警察好用。

游毓兰说,过去这段时间甚至把警察当成第二陆军,要成立保八,并开始对保二扩编训练,如果要警察包山包海,应该要像美国一样,在九一一事件后,整合起来变成国土安全署成为第二大部会,不要让警察和消防永远都像小媳妇是三级机关,既然要如此,就让他们去做,警察最可悲是没有人权,有任何事件都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