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行人远近都要让停」被轰白痴政策 警政署无奈背黑锅

警政署尚未正式对外公布,车辆全停的取缔新规就被骂翻。(资料照片)

为洗刷行人地狱污名,交通部原本预计在6月30日开始执行不礼让行人的取缔标准,规定行人穿越道或是斑马线上只要有行人,不论距离多远,车辆都必须停让,消息一出,被轰为白痴政策,交通部长王国材22日紧急喊卡。但对外界指新规定是警政署制定、并在21日正式对外公布,甩锅给警政署的说法,警政署澄清与事实有所出入。

官警表示,从2012年起开始执行车辆距行人不到3公尺开罚的取缔原则,当初的确是由警方制定,但立委觉得如此缺乏法源依据,因此要求这次必须与交通部一起研商,所以车辆全停的新规是在今年4月间与交通部等单位开会时共同决定,若交通部专家们认为太严苛,当时即可提出意见,或是在两个月内修正,不能消息曝光引发反弹后才要警方担责。

警政署21日仅对外发布「端午连假警加强交通疏导,高发事故路口持续精致执法」,并未正式公布新的取缔标准,导致昨天被轰是白痴政策的新闻一出,许多内勤员警还不知道有这项新规定。据了解,当天是公视采访交通部及警政署交通组,晚间播出后新规定才对外曝光,大多数的民众并不知道,所以昨天才引发反弹。

警政署指出,统计5月1日至5月31日各警察机关执法成效,路口不停让行人计取缔2万1152件,较去年同期增加1万7502件(+480%);非号志化路口未依标志标线号志停车再开取缔7849件,较去年同期增加4677件(+147%);人行道违规停车与违规临时停车计取缔12万5230件,较去年同期增加2万3586件(+23.2%);道路障碍计取缔7502件,较去年同期增加4659件(+164.87%)。

警政署表示,交通部喊卡之后,取缔原则仍依照现行做法:

一、当路口无人指挥时,汽车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离行人行进方向1个车道宽(约3公尺或3个枕木宽)为准,也就是车辆经过行穿道时,车辆与穿越道的行人,距离若在3公尺内就将被取缔;此外行人走在行穿道时,车辆就算停让,但若前悬(车头保险杆位置)已进入行人穿越道,同样会被取缔。

二、路口有交通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听从指挥强行通过者,得迳予认定举发。

三、以拦停举发方式执行为原则,但当场不能或不宜拦截制单举发者,得直接迳行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