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有行人全停政策緊急喊卡 警政署:車讓行人仍要保持3公尺

为了洗刷行人地狱污名,交通部昨预告修法,未来汽机车不停让行人,除罚款外,驾驶人将强制接受道安讲习,新制预计6月30日上路。记者许正宏/摄影

为摆脱行人地狱恶名,国内原本预计6月30日起,只要斑马线上有行人,不论远近都要停让。但交通部长王国材今天指出,执法方案过于严格,虽保护行人,但是影响车流顺畅,下周一将开会研议,时程也将依新方案决定。

据了解,今年四月,国内舆论对行人地狱恶名热议,当时交通部与内政部、警政署等相关单位开会研议,当时提出许多方案,最后的结论就是「不论行人远近驾驶须停让」规定,并预计6月30日实施。

不过接近六月底,近期社会舆论反应该项规定是「白痴政策」,交通部昨晚紧急与内政部、警政署联系,暂缓该项政策。

目前警政署现行不停让行人先行之取缔认定原则,及应注意事项规定有三:

一、当路口无人指挥时,汽车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离行人行进方向1个车道宽(约3公尺或3个枕木宽)为准,也就是车辆经过行穿道时,车辆与穿越道的行人,距离若在3公尺内就将被取缔;此外行人走在行穿道时,车辆就算停让,但若前悬(车头保险杆位置)已进入行人穿越道,同样会被取缔。

二、路口有交通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听从指挥强行通过者,得迳予认定举发。

三、以拦停举发方式执行为原则,但当场不能或不宜拦截制单举发者,得直接迳行举发。

车辆停让行人后,只要行人已经越过车辆行经方向,车辆就可以从行人后方通过。

警政署表示,这三项取缔原则到现在仍然适用,尤其连假期间,停让行人是警方执法重点,民众用路必须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