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斗殴没烙人 妨害秩序不起诉

酒后斗殴没烙人,妨害秩序北检不起诉。(本报资料照)

新冠肺炎疫情稍缓,到夜店饮酒的消费增加,不时发生酒后起冲突的场面,警方通常会将打群架的双方依妨害秩序罪移送法办,不过,如果只是单纯打群架没有「烙人」找帮手,检方不一定会起诉,台北地检署日前就将一件单纯酒后口角的斗殴案,以没有妨害秩序的犯意,不起诉处分。

这件斗殴案发生在今年3月23日凌晨,张姓、翁姓及王姓男子在信义区夜店饮酒,结束离开时与隔壁包厢消费者因互看一眼,对方呛「看三小」,先是相互叫骂,接着发生全武行,互殴双方都有挂彩,台北市信义分局员警到场控制场面,张等3人被依妨害秩序罪移送台北地检署。

检方侦查中,张等3人坦承因为小事打架,与对方本来不认识,单纯是酒后失控,而且从头尾打架的就是在包厢消费的这3人,没有找帮手。检方认为张姓男子等3人是因口角发生肢体冲突,没有增加斗殴人数的行为,双方受伤部分又达成和解没有提告,打架是因冲突而起,并没有聚众的主观犯意,因此依罪证不足,将张姓男子3人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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