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罚则加重三读通过 云县过年期间取缔18件

酒驾罚则加重于1月24日三读通过,小年夜起适用新法,云林县警局自1月30日起至2月6日止,取缔18件酒后驾车。(云林县警局提供)

酒驾罚则加重于1月24日三读通过,小年夜起适用新法,云林县警局自1月30日起至2月6日止,取缔18件酒后驾车,警方呼吁无论饮酒或食用含酒精成分之姜母鸭、烧酒鸡或羊肉炉等,应利用大众运输、指定驾驶、请人代驾或计程车代步,酒测值超标均将遭受罚锾或判刑。

云林县警局指出,酒驾修法加重处罚的规定包括酒驾未肇事从现行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改为3年以下;酒驾因而致人于死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200万元以下罚金,致重伤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00万元以下罚金;10年内酒驾再犯致人于死,处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300万元以下罚金。

另外,酒驾同车乘客连坐处分罚锾提高至6000元至1万5000元;酒驾吊销驾照重新考领后应申请配备有酒精锁汽车始发给驾照,未依规定驾驶具有酒精锁车辆,罚锾提高至6万元至12万元;酒驾累犯认定延长为10年,10年内第二次酒驾,公路主管机关得公布酒驾累犯姓名、照片、违法事实。

云林县警局指出,为强化酒驾事故防制,除加强取缔执法外,也将配合针对酒驾致人受伤或死亡交通事故向上溯源,追查提供饮酒的场所业者有无共同善尽防制酒驾责任,配合地方政府主管机关督促酒店、KTV、餐厅业者协助代客驾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