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撞飞情侣害1死1伤 他只关心车受损诡辩「找眼镜」遭重判7.5年

蔡姓男子于去年8月9日酒驾,导致1死1重伤。且他在案发后,却先去看车子毁损的状况,而不是关心伤者。桥头地院(见图)经国民法官审理后,依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致人于死罪,处徒刑7年5月。(本报资料照片)

蔡姓男子于去年8月9日酒后开车,他以时速102公里驾车行经左营区左营大路与店仔顶路交岔路口时,撞击停等红等的一对情侣,导致1死1重伤。且在案发后,蔡男却先去看车子毁损的状况,而不是关心伤者,他对此辩称,因为去找眼镜。桥头地院经国民法官审理后,依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致人于死罪,处徒刑7年5月。

蔡男对酒驾心存侥幸,当天在聚餐后有朋友说要帮蔡男找代驾或搭朋友驾驶的车等语,但蔡男不听劝,还说钱都买酒了,没有钱找代驾。蔡男还辩称,他本以为黄姓友人会帮忙开车。法官认为,这只是蔡男的主观上认为,事实上他并没有向黄姓友人要求帮忙开车回家。

且蔡男在事发后虽然有留在现场,却没有去关心伤者、协助救援。他在审理时辩称,这是因为眼镜不见了,要去找眼镜等语,他的近视有300多度。根据判决,近视300多度应不会到完全看不到的情况,且依据到场处理警员的随身密录器影像画面,蔡男在事发后先关心车损,悔意尚有不足。

警方在车祸后将蔡男送往高雄荣民总医院,采验血液做酒测,检出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99MG/DL(即百分之0.199),换算吐气所含酒精浓度为0.99毫克。桥院与国民法官审理后,依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致人于死罪,处徒刑7年5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