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当额温枪男童眼受伤 故宫晶华赔8万
故宫晶华餐厅罗姓女领班将酒精当额温枪喷洒,造成3岁男童左眼角膜上皮破损。(本报资料照片)
故宫晶华餐厅罗姓女领班,2年前疫情期间替一名3岁男童量额温,竟将酒精瓶误当额温枪,结果对准男童额头喷洒,造成左眼角膜上皮破损,案经男童父母提告,士林地院认定,量额温、喷酒精消毒两件事,故宫晶华却指派同一人,管理上显有过失,判决故宫晶华餐厅除与罗女连带赔偿5.4万多元,还得另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7万多元。可上诉。
男童一家人2021年1月22日晚间7时许,到故宫晶华餐厅用餐,进门时罗姓女领班误拿酒精消毒喷洒瓶替男童量额温,酒精液体喷洒男童脸部后,导致左眼受伤。
男童父母向罗女、故宫晶华请求连带赔偿医药费、交通费、精神慰抚金共20万9260元。另依消保法规定,请求故宫晶华给付3倍惩罚性赔款,共62万7780元。
故宫晶华辩称,已提供完整的职前训练,罗女在餐厅工作15年,晋身领班一职,误喷酒精是偶发事件,餐厅并无过失责任;罗女虽有疏失,但事发后依职前训练,立刻以生理食盐水进行清洗,并陪同就医,还多次协商致歉,但因赔偿金落差太大,未达成和解。
士林地院审理后认为,罗女因误喷酒精一事,依伤害罪遭判拘役20日确定,她应负起赔偿责任,故宫晶华在安排工作上,将量额温、喷酒精两件事,委由同一名员工执行,已欠缺善良管人注意义务,未确保服务符合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须负起连带责任。
法官认为罗女、故宫晶华须负起连带责任,判决赔偿男童医药费4140元、精神慰抚金5万,考量故宫晶华并非故意伤害男童,非重大过失,判决另赔偿0.5倍惩罚性赔偿2万70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