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人赴中國受招待涉違選罷法 桃園前里長交保候傳

桃园市郭姓前里长和某团体刘姓理事长招揽民众赴中国,接受国台办宴饮并发表支持特定政党及「两岸一家亲」言论。桃检认涉违反选罢法、反渗透法,讯后以新台币30万、20万元交保。

桃园地检署今天向媒体表示,桃园区新埔里郭姓前里长,涉嫌和桃园市国际暨两岸教育交流发展协会刘姓理事长,招揽在社区中具有处理公共事务身分的民众赴中国,参加的人包括里长和社区发展协会理事长等。

桃检指出,郭、刘2人去年10月24日至30日,以支付新台币2万元即可参加寻根之旅的名义,带团至中国福建、河南等地进行7天6夜旅游,并接受中国大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安排住宿及饮宴。

桃检指出,旅游期间,国台办及郭男等人发表请托同行台湾人支持「两岸一家亲」及特定政党等言论,以此招待食宿不正利益行贿具有投票权之人。

桃园地检署检察官陈嘉义昨天指挥法务部调查局桃园市调查处、桃园市政府警察局龙潭分局,搜索2处并通知2人及赴中国接受不正招待旅游的证人15人到庭讯问。

桃检表示,郭、刘2人均涉犯反渗透法、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受渗透来源委托、指示、资助,而对有投票权之人行贿等罪嫌,分别谕知30万元、20万元具保候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