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舍住民恐遭迁离 盼以租代护

中兴新村仍保存省政府、中兴会堂等历史建筑及2400多间眷舍,其中部分现住户因长辈辞世,已不具居住资格,将面临被迫迁离的窘境。(廖志晃摄)

中兴新村虽然不复昔日省垣政治权力核心的光环,但仍保存省政府、中兴会堂等历史建筑及2400多间眷舍,其中部分现住户因长辈辞世,已不具居住资格,面临眷舍被收回的窘境,他们希望「以租代护」方式继续居住。

中兴新村充满政治、历史与文化意涵,因此南投县政府依《文化资产保存法》列为文化景观,由于县府文化局认为保存与活化可以并行不悖,因此依法修正《中兴新村保存原则及保存维护计划》,大幅放宽限制,让没有建照的老建筑整建也能够获得解套。

但依《国有公用被占用不动产处理原则》,将有许多眷舍住民,因不具居住资格将被迫迁离,因此住户提出「以租代护,保存中兴文化景观」诉求。

国民党立委许淑华表示,她已提出《眷村文化保存及发展条例》条文草案,将中兴新村纳入「眷村」定义,取得法律上的地位,排除《国有财产法》相关规定的适用,用「以租代护」模式保存中兴新村文化景观,希望在立法院审查期间,管理单位给予住户缓冲期,暂缓催缴或提出诉讼,毕竟有人居住才是实践「活的文化保存」政策,活化要居民共同参与,不是先把人赶走。

南投县文化局长林荣森表示,针对中兴新村活化,县府依《文化资产保存法》规定,秉持尽力协助的立场,让空间利用极大化,如果国发会同意移拨小巨蛋、游泳池及宿舍给县府,县府也愿意承担管理责任;至于公有宿舍部分,如果目前没有更好的规画用途,可暂时租给现住户,将来要利用时再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