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白牌车载客收250元 男子遭吊扣牌照6个月

谢男不服提起上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销改片,仅吊扣牌照6个月部分维持,可上诉。(中时资料照)

一名谢姓男子遭民众检举,用自用小客车载客并收取250元,因此经嘉义区监理所举发后,他被交通部公路局裁处14万元罚锾,并吊扣驾照8个月,另吊扣车辆牌照6个月。谢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销部分,仅吊扣牌照6个月部分维持,可上诉。

判决指出,交通部公路局所属嘉义区监理所据民众检举资料,调查发现谢姓男子,在2022年11月10日下午3点,驾驶自用小客车,违规载客自嘉义大林火车站至佐登妮丝绒堡生技园区,并收取费用250元。

因此,认定谢男有未经核准擅自经营汽车运输业情事,嘉义区监理举发他违反公路法第77条第2项及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第138条规定。之后,交通部公路局裁处14万元罚锾,并吊扣驾照8个月,另吊扣车辆牌照6个月。谢男不服,提起诉愿经遭驳回,于是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认为,谢男于2022年7月13日(第2次)违规行为并非以违反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予以裁处。则谢男本次载客自嘉义大林火车站至佐登妮丝绒堡生技园区,并收取费用250元,尚难谓是第3次未经核准经营汽车运输业及计程车客运服务业的违规行为。

交通部公路局却以其是第3次违反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依裁量基准裁处原告14万元罚锾,并吊扣驾照8个月,即有违误,原处分此部分,应予撤销。不过,原处分吊扣牌照6个月部分,于法并无不合,谢男请求撤销该部分则无理由,应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