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单罗生门 违规驾车罚单、车辆兜不拢
根据判决书,开单的许姓员警向法官表示,前年开单告发「陈东闵」被吊扣驾照仍驾车,驾驶出示身分证,他用警用小电脑查询,核对确认照片为驾驶本人才开单;当时他正准备回派出所,录影设备没放车上,开单时虽未拍照或录影存证,但认为遭他人冒用签名的机会不大。
由于罚单未在应到案日期8月15日前缴纳,彰化监理所依规寄出裁决书,但收到裁决书的彰化县男子「陈东闵」却表示,寄给他的罚单,违规车辆根本不是他的,他也没有签到这张违规罚单,连车主是谁他都不认识,因此向法院主张监理所罚锾12000元、吊销驾照且1年内不得考照的处分应撤销。
违规车辆的江姓女车主到庭时则强调车子一直在她身边,她不认识陈男,车子也未曾失窃或外借他人,连进保养厂人也不曾离开,而且还会记录车子里程数,从未收到不明罚单。
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审理本案时,仔细审理彰化监理所提出先前陈男的违规举发单,比对两张罚单的签名,但无法确认是否是同一人的签名,亦审阅警员职务报告书、汽车车主历史与车籍详细资料,均无法确认原告「陈东闵」就是举发通知单的违规驾驶人本人,认定警方当时开单时未拍照录影,举证不足,撤销监理所处分。
所以去年夏天到底是谁违规?资深员警表示,实务上交通违规迳行举发案件,鲜少现场拍照举证,若车主与陈男出庭时所言属实,极可能「陈东闵」身分遭冒用,江女车牌也遭伪造成为AB车,违规者被交警拦查时只需要态度配合,警方也没辙。
所长章钧杰表示,员警当天开单前,有确认违规人身分、也询问车籍资料,确认驾驶陈述无误之后才开单告发;许警到法庭仅针对法官提问陈述作答,并不清楚为何陈、江双方说彼此不认识?法官自由心证所做判决必须尊重,未来将尽量要求员警开单时在合情合理的情况下拍照录影以资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