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起诉书「2个金额数字」 他叹最关键下一步:柯文哲存在就是罪

▲柯文哲遭求刑28年半。(图/记者汤兴汉摄)

网搜小组/刘维榛报导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收贿、图利、公益侵占、背信4罪,共求刑28年6月。一名网友直言,看到起诉书「应晓薇收贿4000多万;柯文哲至少收取210万的政治献金」,让他质疑「代表根本查不到跟沈庆京有对价关系」,如今最关键的就是抽法官,并叹「如果又是绿色法官...那以上都可以略过,因为柯文哲存在就是罪」。

一名网友在PTT看完起诉书内容,发文便直呼「这些人都不会觉得这文字看起来很好笑?」并点出关键金额,「柯文哲收贿贪污,让沈庆京不法得利200余亿;应晓薇收贿4000多万元;柯文哲至少收取210万元的政治献金」。

原PO也提出质疑,「不要跟我说什么至少210万代表更多啦,这逻辑会通怎么不是应晓薇写210万就好,而且写人头捐赠政治献金,代表根本查不到这跟沈庆京有对价关系」。

然而原PO也现实分析柯文哲的处境,「总之看下来关键就是抽法官,如果又是绿色法官...那以上都可以略过,因为柯文哲存在就是罪」。

此外,各界也相当好奇「1.为何认定被告柯文哲收受 1500 万元之贿赂?」「2.为何认定 210 万元系被告柯文哲收贿所得?」《ETtoday新闻云》也依据起诉书内文,说明如下:

1.由被告柯文哲所使用之 A1-37 行动硬碟内存「工作簿」档案,其上记载姓名、数字、公司、用途、经理人之各列内容,均查证得知系属金钱之交付,就用途栏为空白者,均为现金交付;被告柯文哲自承:「如果邱○琳說我有收,那我就是有收到这些钱」,可证「工作簿」确为被告柯文哲亲自制作记载收受资金之帐簿,而该帐簿第 12 列记载:「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数字 1500-公司-用途-经理人沈庆京」。再者,比对被告沈庆京于 111 年 9 月 12 日传讯感谢被告柯文哲协助取得京华广场建照、力邀被告柯文哲至动土典禮剪彩,得其应允后,被告沈庆京即自 111 年 9 月 20 日起令吴○仙提領现金 1,600 万元作为准备。嗣鼎越2公司于 111 年 10 月 18 日果然取得建照,被告柯文哲于翌(19)日亲自出席动土典禮等相关时程,核与被告柯文哲于「工作簿」记载「2022/11/1、小沈、1500、(经理人)沈庆京」之时间密接。其后,被告柯文哲传讯黄珊珊:「威京小沈,已给过,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财务狀况也不好」,与被告沈庆京于羁押庭讯时对法官呛言:「若我要行贿会用现金」一致。综上,可认被告柯文哲确有向被告沈庆京收取现金 1,500 万元之贿赂。

2.被告柯文哲于 109 年 3 月 10 日就被告沈庆京所要求之「回复 120284.39平方公尺楼地板面积」,一方面批示「速审速决」,显知北市府认定并无违失,京华城案已进入诉讼程序,依北市陈情要点,应依诉讼程序办理,却一方面又于便当会裁示将尚未送府之陈情函送都发局并交都委会研议。被告沈庆京获悉后,即于 109 年 3 月 23 日指示被告张志澄、朱○虎汇款 210 万元至被告柯文哲掌控之民众党帐户,而汇款完成之翌(27)日,都发局即函知京华城公司将本案送都委会研议。且被告朱○虎后于109 年 4 月 1 日,将被告沈○京表示感谢、指示交付 210 万元,及 7 位汇款人头名单一并传讯给被告李○宗供确认为贿款,被告李○宗于同年月 5 日回讯表达其与被告柯文哲已收到且感谢之意。综上可知,被告沈○京透过人头所交付之 210 万元确为被告柯文哲上述违背职务行为之对价,故属贿赂无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