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抢票程式当黄牛月入十多万 海赚逾9年修法后惨了

民众漏夜排队索取演唱会门票,歌迷拿到门票后,露出满足笑容。图非新闻事件。(本报资料照片)

周姓男子靠当黄牛月收入10万余,让抢不到心仪偶像演唱会的民众恨的牙痒痒。新北地检署指挥警方侦办,上(8)月24日搜索周男住所并拘提周到案,吓得周男立刻吐出犯罪所得,但因周的行为仍触法,检方朝文化创业产业发展法侦办中。

周男当黄牛已9余年,还在社群软体脸书上成立抢票工作室。他自己研发抢票机器人因应各种购票平台,以每张门票数千元不等价格,吸引买不到票的民众委托代抢门票,被检警盯上,认定违法新上路的「黄牛条款」。

新北检检察官吴秉林指挥刑事警察局与新北市刑警大队侦办,上月24日兵分多路搜索周男位于新北市板桥区、中和区的住所,查扣2部电脑、1支手机与存折本等证物,并拘提周男到案,吓得周男立刻吐出犯罪所得,检警这才发现他靠当黄牛竟也能月入10万余元,复讯后无保请回。

偶像、艺人开演唱会时常有黄牛抢票后高价转售黄牛票,让抢不到票、无法参与演唱会的民众只能向隅,或是多花数千甚至数万元购买黄牛票。法务部、文化部打击黄牛陋习,修订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新增俗称「黄牛条款」的修法,自6月2日起,艺文表演票加价转售,或是以不正当方式如抢票机器人等方式买票者,就可能触法,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300万元以下罚金。

新北检呼吁黄牛业者赶紧转行避免触法,并保障民众参加艺文活动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