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 韓國瑜4日召集朝野協商
考试院第13届院长、副院长及考试委员任期将于今年8月31日届满,立法院长韩国瑜今天发出党团协商开会通知,预计7月4日上午9时30分召集朝野党团协商考试院人事同意权案相关事宜。
总统府已于5月31日将总统咨文送至立法院,为总统提名考试院第14届院长、副院长及考试委员,咨请立法院行使同意权。这也是总统赖清德就任后,首次送交国会的宪政机关人事提名案,备受瞩目。
赖总统日前提名现任考试院副院长周弘宪出任第14届考试院长、前考选部长许舒翔出任考试院副院长。
另外,考试委员被提名人共7位,包括国际水利环境学院副执行长邓家基、国立政治大学公共行政学系专任教授黄东益、现任最高检察署检察官及代理司法官学院院长柯丽铃、国立台湾海洋大学及中山大学荣誉讲座教授邱文彦、前铨叙部常务次长吕秋慧,以及现任考试委员王秀红与伊万.纳威。
依据考试院组织法,考试院考试委员名额,定为7人至9人;考试院院长、副院长及考试委员任期4年;总统应于前项人员任满3个月前提名;此外,依法考试委员具有同一党籍者,不得超过委员总额1/2。
总统府秘书长潘孟安6月13日率第14届考试院正副院长及考试委员被提名人前往立法院拜会韩国瑜,盼立法院给予支持和同意。当时,潘孟安接受媒体联访时指出,第13届考试委员任期到8月31日,尤其9月开始马上又要成立典试委员,有很多公务人员考试要举行,每年约有30多万名考生,这些权利也必须兼顾,希望未来立法院排出议程之后,审议能够顺利,能够获得朝野各党的支持,让国家文官制度拔擢人才平台能够顺利进行。
韩国瑜经由立法院长办公室在今天向朝野党团发出党团协商开会通知,预计在4日上午9时30分,于立法院议场3楼会议室,协商考试院人事同意权案相关事宜。
4日立法院党团协商,开会事由也包括研商有关中小企业发展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证券交易法第14条条文修正草案、全民健康保险法第62条条文修正草案及电业法第49条条文修正草案等4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