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被押关键曝!北院:供述与这3人不一致 增灭证串供风险

柯文哲(中)约于5日下午5时50分,被上铐押上囚车,移送台北看守所。(黄世麒摄)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及京华城弊案,2日无保请回后检方提抗告、4日高院发回更裁,台北地院5日二度开羁押庭,从下午2点到4点半,经检辩2个半小时法庭攻防后,法官吕政烨裁定羁押禁见。可抗告。粉专「法律白话文运动」报导提到,北院表示,柯文哲目前供述已经与沈庆京、应晓薇、彭振声不一致,这更增加灭证串供的风险,考量本案不法利益超过200亿元,无法以具保、责付、限制住居等方式取代羁押,故裁定羁押。

法律白话文运动粉专的白廷奕、杨贵智报导:柯文哲因京华城案涉嫌图利,北院认为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灭证串供的可能性,考量不法行为让沈庆京获利超过 200 亿元,为保障公共利益,予以羁押禁见。

报导提到:北院指出,柯文哲明知让京华城容积率增加超过560%,属于违背法令,却仍然执意贯彻,导致共犯沈庆京获得超过200亿元的不法利益,图利罪犯罪嫌疑重大。北院还指出,虽然依据检方目前掌握证据,形式上只有符合图利罪,但柯文哲是否有收受贿赂等情况,仍待检方调查清楚。

根据《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即使没有收取贿赂或不法利益,仍可能成立图利罪。但如果违背职务收受贿赂或不法利益,则会成立刑责更重的收贿罪,最低刑期从5年倍增为10年,且最重可处无期徒刑。就此部分,北院考量柯文哲可能会翻供,或者勾串共犯或证人,而且柯文哲目前供述已经与沈庆京、应晓薇、彭振声不一致,这更增加灭证串供的风险。

北院表示,被告权益及公共权益,必须在动态平衡中审酌比例原则。考量本案不法利益超过200亿元,影响公共利益深远,无法以具保、责付、限制住居等方式取代羁押,故裁定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粉专指出:本案得抗告。羁押不等于有罪。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