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执法设备设置「隐蔽」 网友轰政府抢钱!警方回应了
针对民众质疑测照地点适法性,新店警分局指出,该地点已于6月20日在本局交通警察大队网站公告,且该处前方100公尺已设置「警52」标志,符合相关规定。(新店警分局提供)
网友认为科技执法设置地点「隐蔽」,怒批政府抢钱。(新店警分局提供)
民众驾车行经新北市新店区祥和路,意外发现警方于路边增设移动式超速照相机,认为警方「抢钱」,将照片PO上脸书社团,提醒民众注意。对此,警方回应,该地点已于今年6月20日在新北市警察局网站公告,且该处前方100公尺设置「警52」标志,符合相关规定。
有民众在脸书社团《我们就是安坑人,安坑自古就是城》发文,「原来还有这招啊,大家自己注意点啊」,并附上于祥和路边拍摄的数张照片,照片内容为警方架设侦测超速的科技执法设备。由于设置地点「隐蔽」,网友们的意见不一。
有部分网友认为,「打着安全之名,实榨干民众荷包」、「地方政府吃相难看」、「如果警方把这种脑筋用在抓捕诈骗集团,那真是全民之福」,但有网友觉得,身正不怕影子斜,只要不超速违规,设在哪里都没差。
针对民众质疑测照地点适法性,新店警分局指出,经查该地点已于6月20日在本局交通警察大队网站公告,且该处前方100公尺已设置「警52」标志,符合《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之2条相关规定。
新店警分局表示,另查该路段事故件数,2021年A2、A3事故计发生28件,2022年A1发生2件,A2、A3事故计发生41件,今年1至7月A2、A3事故计发生16件。该路段速限50公里,为强化速度管理及防制交通事故发生,于12日晚间11时至隔日清晨5时,计测得超速件数达55件。
新店警分局呼吁,民众行车应遵守交通规则且勿超过规定速限,共同维护道路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