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控用避难层卡大巨蛋 营建署反击:北市府应说明认定标准

台北大巨蛋避难层争议,内政部营建署今表示,北市府有必要讲清楚改变避难层判断的专业理由。(本报资料照)

台北大巨蛋传出内政部营建署发文质疑大巨蛋B1能否当「避难层」,并要求台北市政府说明,台北市长柯文哲今怒呛,「有没有刁难大家心里有数」。对此,营建署回应,安全比剪彩重要,避难层认定,北市府前后均基于建筑师之签证内容进行审认判断,判断结果却昨是今非,北市府有必要讲清楚改变避难层判断的专业理由,以昭公信。

营建署指出,去年4月8日就避难层通案的定义回函北市政府,函文说明避难层不限于地面一层,地面一层以外之楼层如合于建筑设计施工编所定定义,亦得作为避难层,有关大巨蛋案部分,应由北市府依避难层的定义,查明事实核处。

营建署提到,建筑执照技术部分,虽是建筑师签证,各建筑执照申请案,仍应由北市都发局抽查认定是否合于法规及函释。

针对大巨蛋案,北市都发局于去年11月10日函复营建署,「既经设计建筑师检讨符合营建署去年4月8日函释示,以地下一层为避难层一事, 本局原则同意。」营建署今年3月2日,再函请北市府说明,系因市府前后均基于建筑师的签证内容进行审认判断,判断结果却昨是今非,市府仍有必要就其改变缘由与认定论点,加以说明,不可仅推说依据营建署函及尊重建筑师签证结果模糊带过。

营建署强调,该函并非针对大巨蛋做成个案认定,函中有强调个案认定,仍应由市府依权责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