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政治献金惨了?她曝夫妻恐涉「这6罪」

柯文哲(右)、陈佩琪(左)夫妇,近日皆卷入争议事件。(中时资料照/陈麒全摄)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陷入2024总统大选政治献金申报争议,柯竞选团队把矛头指向会计师端木正错漏报,将追究其责任;而柯夫人陈佩琪日前自爆,用儿子当人头开设公司,同样引发争议。对此,民进党立委林楚茵指出,柯涉犯《政治献金法》、《商业会计法》,陈涉犯《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公务员服务法》及《贪污治罪条例》,夫妻恐共涉6罪。

林楚茵今在脸书发文称,柯文哲违法作假帐又收回捐,涉及《政治献金法》第2条「有偿对价不能为政治献金」、《商业会计法》第71条及72条「利用不正方法,致使会计事项或财务报表发生不实之结果」。

林楚茵续指,柯太太陈珮琪也,非法设立人头公司,同样恐触犯《刑法》第214条「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公务员服务法》第14条「公务员不得经营商业」、《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

林楚茵表示,根据《政治献金法》第21条,会计报告书要由政党及政治团体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柯文哲作为台湾民众党党主席,不是一句会计师便宜行事 就可以蒙混过去;黄珊珊说「木可」今年捐给民众党170万元,还说这是活动盈余,但《政治献金法》第2条规定,政治献金必须无偿、无对价提供,请问木可公司这样还能说政治献金?《商业会计法》第71条、72条规定,商业负责人「故意遗漏会计事项不为记录,致使财务报表发生不实之结果。」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次民众党宣称是端木正自行调节帐目,身为政党负责人没有责任?

至于陈佩琪的争议,林楚茵也说,陈佩琪自爆违法开设人头公司,触犯《刑法》第214条「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公立医院医师具有公务员身分,依据《公务员服务法》第14条第1项规定,「公务员不得经营商业」;公立医院医师设有不开业奖金,如果陈佩琪兼职又申领不开业奖金,甚至可能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