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难逃收贿重罪?律师曝「4大事由」:政治献金照判有罪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弊案。(中时资料照)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弊案持续延烧,前鼎越开发公司董事长朱亚虎已坦承行贿。如今周刊报导,柯的贴身帐房、绰号「橘子」的秘书许芷瑜已出逃日本,还传出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利用员工当人头,以政治献金之名行贿柯文哲210万元。对此,律师黄帝颖昨(8)日分析柯文哲难逃收贿重罪的「4大事由」,表示就算以政治献金的名义收贿,法院照判贪污有罪。

据《镜周刊》报导,沈庆京在2020年与心腹朱亚虎到台北市府市长室与柯文哲密谈,之后民众党政治献金专户立刻收到威京集团7名员工汇入共210万元,京华城容积率则从392%增加到560%。2020年4月初,朱亚虎还对柯文哲大帐房李文宗表示「小沈很小气,7人210好了,感谢560」,被指出是柯收贿铁证。

对此,律师黄帝颖日前分析柯文哲难逃收贿重罪的4大事由,第一点「朱亚虎与柯沈密约,朱亚虎认罪行贿,足证市长公权力与献金具『对价关系』,且柯文哲在场即明知。」

黄帝颖续指,第二点为「行贿者认罪,近10年贪污案件收贿者均判有罪。」他说柯文哲羁押裁定所列「违背职务收贿罪」,最重可处无期徒刑。第三,黄帝颖指出,以政治献金的名义收贿,法院照判贪污有罪,他以时代力量前主席徐永明及国民党前立委陈超明为例,均辩称政治献金,但只要与公权力有「对价关系」,法院照判有罪。

最后一点,黄帝颖表示,法院裁定扣押图利京华城不法利益111.7亿元,不过百亿图利案只查获收贿210万,确实不成比例,「但司法实务对收贿罪的认定,不需查获全部不法利益,只查获部分金钱,仍足以定罪」。

黄帝颖以社会常见案件举例,上游毒贩被举报走私10公斤毒品,检察官查扣只有1公斤,另外9公斤被告坚不吐实,法院仍针对查获的1公斤判刑,不会因为未全部查获就脱免刑责。「换句话说,柯文哲目前就算只查获210万(贿款),仍足以依据『违背职务收贿罪』重判」。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