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柯收贿罪天方夜谭?名医举1案例:连定罪应晓薇都困难

沈政男直言,连定罪应晓薇(左)都有困难,要定柯文哲(右)收贿罪,根本天方夜谭。(合成图/示意图/中时资料照)

北检办京华城容积案,27日兵分29路搜索约谈柯竞总前财务长李文宗、前台北市府兵役局长朱亚虎共15人到案。朱亚虎、李文宗声押禁见获准。精神科医师沈政男举当年林益世案,直言北市议员应晓薇鼓吹京华城改建的行为若无关议员职务,定罪有困难。要定罪柯文哲更是天方夜谭。

「要定柯文哲收贿罪?连定应晓薇收贿罪都有困难!」沈政男1日发文提到,大家还记得林益世收贿案吗?判决结果如何?涉嫌索贿六千到八千万元,结果历审都是无罪,后来法院申请召开大法庭,然后依据判决结果发回更审。一个是收贿,另一个是图利,刚好跟京华城案涉及的罪名一样。谁有道理?僵持不下,最后只好申请召开大法庭,而判决就是林益世的那些行为仍属贪污。

沈政男指出,问题来了: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对于京华城案,是不是也涉嫌做出类似动作?比如拿钱、关说、施压等等,这样一来,判决结果会是如何?眉角在这里:应晓薇帮忙召开便当会、协调会,是在议场内还是议场外?有谁注意到这个细节?没有!就是看到金流就说贿赂了。便当会是在台北市府,协调会则是在议员办公室,都不是在议场内,因此,应晓薇帮忙鼓吹京华城改建案的那些行为,跟议员职务有关吗?

「以林益世索贿案来说,没有啊!」沈政男强调,都是议场外的行为,她并没有在质询时,或召开公听会,在议场内对京华城改建案做出支持的动作或言论。因此,到了法官那里,如果他们采取跟林益世案相同见解,那么应晓薇能不能定罪,大有疑问。事情的症结在于:商人有送钱给应晓薇的基金会,应晓薇有领一些出来存入个人帐户,问题是这些钱算不算贿赂金,或者只是商人的公关费,法律上存在很大的争议空间。

沈政男直言,所以说,京华城商人为什么要认行贿罪?从林益世案可知,定罪非常困难!光是送钱给议员,要他们在议场外帮忙关说与协调,五个字:没办法定罪。应晓薇当然也没必要认罪。这样一来,要定柯文哲收贿罪,光从什么政治献金的流向来当证据,根本就是天方夜谭了!金流有没有进到柯文哲口袋?柯文哲有没有在金流进入前后,发生与职务相关的行为改变,而且影响行政效果?「故事,根本编不出来啊。」

沈政男表示,显然,图利罪的「明知违法」,就是一图三千里,随便抓一个法律法规扣在你身上,就说你违法,而且明明知道。现在,北检就是要让曾经在京华城改建案提出反对意见,或者提醒可能违法的人,成为柯文哲「明知违法」的证据。问题是:那些提出警告的人,是法官吗?还是法律权威?他们说违法就是违法,身为市长的人就要听他们的啊?「当然是听都委会二十多位委员专家的集体决议嘛!」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